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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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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2021年8月31日,省地震局与省发展和改革委联合印发了《贵州省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

《贵州省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全文如下:

贵州省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

前  言

防震减灾是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施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全面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实现防震减灾高质量发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的必由之路,是防范化解地震灾害风险的必然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开创百姓富、生态美多彩贵州新未来和实现更高水平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全面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贵州省防震减灾条例》《“十四五”国家防震减灾规划》《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纲要(2019—2035年)》《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发展环境

 一、工作成效

十三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贵州省深化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地震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建设,大力推进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防震减灾社会治理格局逐步健全,防震减灾机构改革顺利完成,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现代化地震灾害治理体系初步形成。

 实施地震社会服务工程、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地震监测能力提升工程等重点项目,站网布局逐步优化,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台网运行率由80%提升到98%以上,地震监测能力由2.5级提升到2.0级,地震预警能力逐步形成。第五代全国地震区划图全面宣贯,实施了移民搬迁工程、土坯房抗震改造工程、危旧房改造工程等,全面开展省内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特大桥梁、超限高层建筑等建设工程推广应用减隔震技术,城乡抗震能力逐步提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稳步提高。深入推进防震减灾“六进”活动,公民防震减灾科学素养持续提升,防震减灾意识普遍提高。地震应急救援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有力有序有效应对沿河4.9级、赫章4.5级等地震灾害。地震灾害对经济社会影响明显减轻,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地震安全保障。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对防震减灾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防震减灾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是指导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的根本遵循。

 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财富人口聚集,潜在地震灾害风险影响更加广泛。人民对包括地震安全在内的美好生活需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防震减灾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对做好防范化解重大地震灾害风险提出了新期待。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的日新月异,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全灾种、大应急”“防抗救相结合”工作格局的构建,大数据等战略行动的实施,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注入了新动力,拓展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三、问题与挑战

 我省位于南北地震带南段东缘,震情形势严峻复杂,防震减灾如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一是防震减灾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职能边界不够清晰,机构改革“化学反应”潜力未充分激发。二是政策法规体系还不健全,地震预警、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等地方法规规章需要建立完善。三是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基础薄弱,站网密度低、布局不科学、仪器设备陈旧落后、信息化智慧化水平低。地震预报等核心关键技术仍未突破,短临预报能力较低,预警服务刚刚起步。四是防范化解地震灾害风险历史欠账较多,城市风险高,尤其是大城市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不强,农村设防低,民居抗震设防能力差,水库、特大桥隧等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监管服务不到位等被动局面未得到根本性扭转。地震构造环境探查等基础性工作未开展,地震灾害风险底数掌握不全。五是“防大震、救大灾”应急能力不足,地震应急和保障能力与实际需求有较大差距,应急物资和装备不充分,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有待升级改造,大数据支撑保障作用发挥不理想。六是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不强,中介、保险等服务市场发育迟缓,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支撑机制尚不健全。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紧紧围绕全省“一二三四”工作思路,按照省委省政府防范化解地震灾害风险的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发展统揽防震减灾事业全局,以增强地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为基础,以摸清风险底数、加强抗震设防为重点,以保障应急响应与应急救援行动、强化公共服务为导向,以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地震科技为动力,以加强政策法规建设、实施重大项目为支撑,全面推进新时代贵州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为把贵州建设为全国最平安的省份之一,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安全发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理解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把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防震减灾需求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降低地震灾害风险,保障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深入实施。

 坚持以防为主,防范化解风险。科学认识和把握地震灾害规律,根据贵州山地特色地震灾害特点,综合施策,关口前移,主动防御,全面提升地震灾害风险综合防范能力。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基本方针,全面提升地震监测预警与应急救援响应服务能力。

 坚持改革创新,强化交流合作。持续深化改革,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体制机制,推进科技创新,积极开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交流合作,不断激发事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坚持社会动员,实现社会共治。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营造全社会关注、全员参与、人人监督的社会氛围。持续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不断提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走出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防震减灾发展新路。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初步形成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体系,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公共服务和地震应急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在地震监测预报预警方面取得新突破,地震科技部分领域形成独特优势,地震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地震灾害对经济社会和公共安全的影响持续减轻,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素质进一步提高,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基本完善,治理能力大幅提升,“防大震、减大灾,抗大震、救大灾”高质量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保障人民日益增长的安全需要更加有力。

十四五”主要量化指标

类别

指标内容

预期值

地震监测预测预警能力

地震监测能力

全省达到2.0级,重点地区达到1.5级,震中定位精度优于5千米。

地震速报时效

1分钟左右实现3.0级以上地震自动速报。

地震烈度速报时效

5分钟完成地震烈度初报,10分钟完成地震烈度速报。

地震预警信息发布时效

重点地区灾害性地震发生后实现秒级发布。

综合地球物理场观测站网

覆盖4个学科。

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

地震构造环境探查完成量

2个城市。

地震灾害风险普查覆盖率

100%

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图覆盖率

100%

灾害损失预评估覆盖率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100%。

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完成率

不低于95%。

地震应急响应保障水平

震后20分钟内提供快速评估结果。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重型3支,中型6支。

公共服务能力

公民具备防震减灾科学素养的比例

不低于18%。

公众服务满意度

不低于85分。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责任体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工作机制和覆盖城乡的组织体系。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将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纳入贵州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府考核和财政预算,推动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落实。

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责任。明确地震工作主管部门震灾风险防治服务与监督责任,建立调查、评估、治理和服务一体化的现代化地震灾害防治体系。建立健全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合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发挥市场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构建与省情震情相适应的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业务体系。

 二、提升地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

升级地震监测站网。全面对接国家地震站网建设规划,建成高精度、高时空分辨率、立体化的全省地震监测站网。统筹水库、桥隧等专用地震监测资源,提升非天然地震事件监测能力,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实现地震易发区的建(构)筑物和重大工程地震破坏状态实时监测功能。建立健全监测系统标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优化站网运行维护与保障体系。

提升地震预测水平。构建适应贵州区域构造特点的地震背景发生率模型,探索地震数值预测技术,完善地震预测、危险区确定和短临预报指标体系。健全层次清晰、协调联动的震情监视跟踪体系,完善长中短临和震后趋势预测技术方法体系。建设一体化地震分析会商技术平台,推进智能会商系统建设。建立地震预报员制度。力争做到长期预报更加科学,中期预报准确率不断提高,短临预报有突破。

增强地震预警能力。建成全省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实现震后秒级地震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和分钟级地震烈度速报能力。充分利用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应急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手段,建设立体化传播网络和个性化接收终端,精准发布地震预警信息。拓展地震预警应用领域,为高铁、水库、通讯、电力、供气等生命线工程和行业用户提供预警服务。

 三、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

摸清地震灾害风险底数。开展全省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掌握地震灾害风险底数。开展贵阳市、六盘水市等地震构造环境探查,编制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图。依托“一云一网一平台”,构建地震灾害风险管理体系。

提高地震安全依法行政能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明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权责明晰、科学有效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体系。推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有效管控各类建设工程地震灾害风险。

提高城乡抗震设防能力。聚焦贵州“三大战略”行动、地质灾害避险移民工程等重大战略,提供地震灾害风险区划服务。协同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在城镇总体规划和城镇设计中强化执行抗震设防要求。开展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大力推广应用减隔震等抗震新技术。落实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建设单位抗震设防责任。

 四、提升地震应急处置能力

完善应急体系。健全全省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地震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优化地震应急响应协同联动机制,加强西南片区协同联动机制建设,完善统一指挥、响应迅速的应急指挥体系。提高“防大震、救大灾”应急能力,特别是大城市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强化技术支撑。依托我省大数据发展战略和数据中心资源集聚的优势,构建地震应急信息服务统一平台。开展年度重点危险区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和灾后重建技术保障机制。加强应急处置专业化装备配备,满足“全地形、全天候”遂行任务的需求,强化大震应急物资储备。

规范处置工作。加强余震监测和震后趋势预测,防范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开展地震现场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编制地震烈度图。组织开展地震灾害快速评估,健全震情灾情紧急快报工作机制,快速提供灾情速报、趋势判定和灾情实时动态信息。规范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推进地震现场应急队伍标准化建设。

 五、强化地震安全公共服务

健全公共服务机制。健全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推进地震安全公共服务规范化。以需求为导向,搭建新型地震安全服务体系,完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清单,丰富地震速报、地震预警、风险防治、抗震设防、预评估信息、灾情信息、地震科普等公共服务产品。建立地震安全公共服务市场信用体系,完善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

拓展公共服务领域围绕全省“四化”建设,提供地震安全服务和保障。依据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评估结果,推动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工程抗震、地下管廊、避难场所建设等方面科学防范地震灾害风险,统筹提升城乡地震安全水平。为重大工程、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和生命线工程建设提供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

强化公共服务供给。完善公共服务支撑,建设供需对接、便捷智能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面向政府地震应急管理,提供震前防御、震时响应和震后救灾与恢复重建的决策服务。强化监测预警、地震安全性评价、健康诊断等专业服务。创新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激发社会力量活力,培育地震安全服务市场。深化供给侧改革,创新服务手段,努力实现精准化的智慧防震减灾服务。

 六、增强地震科技创新

实施科技创新工程。围绕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需求,构建科技创新体系,深化地震部门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的合作,提升科技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培育人才队伍和专业团队。完善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加强创新团队建设,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激发创新活力。营造地震科技创新环境,改革地震科技评价制度,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提高科技创新活动贡献率。

开展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发挥贵州独特资源优势,着力推进水库和矿山地震站网规划建设、地震构造环境和地壳结构的探测研究,逐步建成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科研领域。为我国水库建设和矿产资源开采地震安全提供科技支撑。开展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测、健康诊断研究与示范,对省内超高层建筑、特大桥隧等重大工程进行实时监测和诊断评价,为重大工程的安全运营和日常维护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在突发破坏性重大事件时提供预警处置。

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将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丰富科普作品创作,打造系列科普精品。强化科普阵地建设,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纳入各地综合科普场馆宣教内容。创新科普传播方式,推进“互联网+防震减灾科普”,扩大科普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鼓励开展科普增值服务,实现公众传播和精准推送。通过“智慧服务”科学计划,制定地震信息服务标准体系,创作一批多媒体地震科普产品。大力提升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地震灾害风险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健全社会舆情导控机制,防范化解涉震舆情风险。

 七、增强防震减灾信息化支撑

依托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优势,结合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贵州节点,构建与应急管理信息化协调统一的地震信息化业务布局,在贵阳建设地震大数据贵州中心,整合地震行业各类数字化资料和信息化产品以及计算、存储、网络等基础信息资源。实现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地震灾害风险防范、地震应急技术支撑、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等业务数据高效率流通的大数据共享服务。提高行业数据利用效率,打造地震行业非实时性算力保障基地。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关键信息技术与监测预报预警、灾害风险调查评估等领域深度融合,持续提升地震业务信息化和智慧化水平。加强地震行业与应急管理、气象、自然资源、水利、地质、林业等相关部门合作,提高全灾种信息共建共享能力。

 八、加强防震减灾法治建设

 健全防震减灾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法规体系。推动地震预警、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等领域法制建设。将地震安全行政执法纳入“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互联网政务服务和管理平台,推动抗震设防、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等综合监管。加强各级防震减灾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法定职责履行常态化监督检查,持续提升防震减灾依法行政能力。加大标准宣贯力度,开展地震监测预警、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等领域地方标准制定。开展普法活动,提高社会各界防震减灾法治意识。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依法引导和规范社会参与防震减灾工作。

 第四章 重点工程项目

 一、地震大数据贵州中心工程

 依托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优势,在贵阳建设地震大数据贵州中心。同步建成国家地震大数据容灾中心、国家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地震行业贵州节点、贵州省地震监测预测预警中心、贵州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中心和地震应急服务技术系统。构建全国地震数据资源池,积极承接地震行业后台加工、离线分析、存储备份等非实时算力需求。形成多业务共享协作的地震大数据科研创新环境,实现接口统一、工具复用、算法共享、数据实时、服务升级迭代的智慧云平台。

 二、地震监测站网改扩建工程

完成地震监测能力提升工程、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实施测震台网与地球物理台网升级换代工程、水库地震智慧监测站网升级改造工程、非天然地震监测站网建设工程、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智慧监测与诊断评价项目等。建设地震监测预测预警中心,建成106个地震预警站,增设预警终端,扩大地震预警服务面;优化42个固定监测站,新建1个矿山地震专用台网、1个FAST地震监测站,接入66个水库站网数据;新建4个地球物理站,改建2个地球物理站。开展特大桥隧、超高层建筑等重点工程地震安全智慧监测。实施省地震监测预测预警中心建设,完成标准化和信息化技术升级改造。

 三、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工程

实施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程、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贵阳和六盘水等重点地区城市地震构造环境探查工程。建立全省建设工程抗震设施基础信息数据库,编制全省地震灾害风险图和地震灾害防治区划图,建设地震灾害风险信息服务平台。在全省7度区内的18个县区及贵阳市10个县区开展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建设。查清贵阳、六盘水等重点城市或地区附近的地震构造环境,评价其地震危险性。

 四、地震应急响应保障服务工程

改造全省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升级应急服务技术系统,建设地震灾害精准救援指挥调度辅助决策平台,构建全省地震灾害快速评估系统和灾情快速获取网络。开展基于空天地一体化的地震地质灾害灾情精细化评估与救援调度研究,建立地震地质灾害协同监测和响应系统。建立重大建设工程与重点目标灾害响应系统,强化灾害监测与应急响应。

 五、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信息化工程

依托地震大数据贵州中心工程,建设地震行业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风险公共服务产品链,提高地震行业与应急管理等行业数据共享服务能力。提升地震业务系统的泛在感知能力、分析研判能力、协同工作能力、精准服务能力,建设“智慧地震”服务体系,拓展服务领域,丰富公共产品,实现各级政府决策服务全覆盖。建设集约化、便捷化、智能化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云平台,解决公共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六、防震减灾全媒体中心工程

加强媒体融合,打造防震减灾科普网络和新媒体传播平台,形成新媒体传播矩阵。建设数字地震科普馆,开发防震减灾科学实验、情景视频、动漫游戏等产品,提供体验式、沉浸式、互动式科普服务。

 七、基层基础能力提升工程

建设省市县三级防震减灾信息与技术联动平台,加强人才队伍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推进基层防震减灾“网格化”建设,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新型城市,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建设,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强设施设备和信息化管理。针对地震风险重点地区,前置部署地震流动观测仪、移动指挥系统等现场装备,提高地震应急装备物资保障。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防震减灾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发挥防震减灾相关部门和行业积极性和创造性。明确责任和进度,将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重点任务分解落实,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完成。

 二、强化队伍建设

 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践行“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重要训词精神,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干部人才队伍,建立健全市县管理机制,完善省市县队伍人才管理体制。稳步推进人才战略实施,引进防震减灾相关专业高级人才,吸引人才向防震减灾业务领域聚集。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制度,改进人才评价使用机制,完善职称评价体系,充分激发人才活力。

 三、加大经费投入

充分发挥双重计划财务体制优势,加强规划实施与财政预算衔接,按照财权与事权相适应的原则,各级财政落实重点项目建设经费及日常运维经费,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对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

 四、强化跟踪评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制度,由省地震局做好规划任务的分解落实,协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适时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推动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实施规划情况的监督检查。


解读《贵州省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http://www.gzsdzj.gov.cn/hdhy/zcjd/202109/t20210909_700394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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