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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地震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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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贵州省地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中国地震局、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加强依法行政,法治有关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局党组从自身做起,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局党组坚持每季度学法1次,完成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季度学法考勤,通过年度考试。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年初全局工作会议上,对法治建设作出安排部署,并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及处室(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加强督查督办、跟踪落实,开展量化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督促市县应急管理局落实防震减灾法定职责,2023年,我省防震减灾法治建设更加完善,更加有力。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创新学习形式,推动学深悟透、入脑入心。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读书班,原原本本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围绕相关主题开展专题研讨,理论学习不断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推动法治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1.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组织完成了《贵州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修订草案、修订说明、修订条款对照表、参考资料汇编,完成了《贵州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草案文本、起草说明、条款注释、参考资料汇编等材料。2023年5月,印发两项规章立法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和立法起草工作组,召开立法工作启动会,明确责任人、工作步骤和节点时限,并与省司法厅联合成立立法调研小组。6月,《贵州省防震减灾条例》《贵州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贵州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列入省人民政府2023—2027年立法规划,其中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和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列为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预备立法项目。6月,我局赴云南省开展立法调研。8月,将《贵州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贵州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草案提交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审议。9月,联合省司法厅赴六盘水市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并向我省地震系统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并决定采纳部分意见建议。10月,进一步完善草案和立法说明等文本,正式申报省政府2024年一类立法项目。11月,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评估论证会。12月,我局分管领导与省司法厅有关领导同志在省司法厅召开立法调度会,双方进一步沟通部署立法工作。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理、适当。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安排专人全面梳理现行规范性文件,2023年完成101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及时归集入库。对不符合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要求、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不存在、工作任务已完成的,按照应修尽修、应废尽废的原则,宣布失效或废止73份,保留28份并在贵州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进行审核公示,为全面提升防震减灾治理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地震灾害风险提供了法治保障。

3.严格规范实施地震行政执法。一是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办事指南,优化办理流程和文书,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2023年6月,制定印发《贵州省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全年严格落实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审查细则、技术审查专家库管理细则等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实施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行政许可,按要求公开行政许可决定。2023年,共批复行政许可事项14件。二是强化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事中事后监管。联合或组织各市县应急管理局对贵州北盘江大桥、莲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思渠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开展检查抽查,压实工程抗震设防建设责任。三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8月,结合全省地震应急演练,在罗甸为全省地震系统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在全国防灾减灾日等时段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普法宣传活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印发了贵州省地震局2023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邀请中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向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宪法宣讲,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宪法宣誓。通过开设法治专栏、张贴海报等方式,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四是梳理筛选我省平寨、沙坨等15个重点大型水库,通过党组成员带队检查、成立联合检查组、指导市县应急局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行政检查。2023年5月对构皮滩水电站、6月对三板溪水电站、7月对光照水电站开展行政检查,加强我省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五是加强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优化“互联网+监管”执法系统,逐步提升执法工作信息化水平。2023年,组织2名同志参加应急管理干部(地震)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线上、线下培训,并通过结业考试,取得执法证件。六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调研,制定了贵州省地震行政裁量权基准,印发了《贵州省地震局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制度(暂行)》,配备7套专业执法记录仪,不断规范我局地震行政执法建设。

4.防震减灾地方标准化建设成绩显著。一是标准体系不断健全。围绕全面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和防震减灾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结合我省实际,开展标准体系框架研究和设计。《贵州省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技术规范》《贵州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重大基础设施强震动监测台阵技术规范》通过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并立项。二是加大标准宣贯力度。将地震标准作为科普宣传重要内容,利用防灾减灾日、世界标准日等重要时段加强宣传。9月,举办防震减灾标准化与管理专题讲座,邀请到中国地震局地震灾害预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正高级工程师黎益仕到我局在“黔震大讲堂”上做标准化概述、标准化原理、标准化概念、标准化制度、标准与规则五个方面的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我局干部职工利用标准规范有序开展相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提高标准质量。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标准质量,2023年年初谋划部署了相关标准制定工作,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等研究标准制定工作,严把质量关,不断提升标准与业务服务的融合度,提高标准的适用性。

5.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一是发挥党组推进法治建设的领导作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健全党组领导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印发了《贵州省防震减灾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了2023年法治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部署,做到法治建设和防震减灾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加强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市县考核指标。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监管等执法事项的支持力度。三是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全局干部职工按季度完成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学法考勤,全员通过年度考试,进一步推进了全民普法,深化了法治文化建设,加强了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三、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省市县联合执法取得新突破

2023年,按照中国地震局安排,组织开展了全省大型水库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情况行政检查,此次行政检查是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的首次大型执法活动,是省市县三级协同执法的一次成功探索,切实提高了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能力,增强了大型水库地震灾害防范能力,为联合行政执法指明了方向。

(二)我省立法工作取得新突破

《贵州省防震减灾条例》《贵州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贵州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已列入省人民政府2023—2027年立法规划。《贵州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贵州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列为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预备立法项目。

(三)我省地震行业标准制定取得新突破

《贵州省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技术规范》《贵州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重大基础设施强震动监测台阵技术规范》通过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并立项。

(四)地震安评新型专利取得新突破

我局“地震安全性快速评估系统研究与实现”创新团队的“一种方便钻孔内取出的三分量检波器辅助器”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通过,取得了《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通知书》。

四、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工作创新还不够多。对照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需在加大法治工作创新方面积极探索,努力形成更多的法治工作亮点。

(二)法治保障事业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强。具有贵州特色的防震减灾法治建设工作还需要加强,防震减灾法治建设服务保障事业现代化发展的力度还较为薄弱。

(三)地方防震减灾法规规章还存在一定空白。地震预警管理办法的缺失使得我省防震减灾法规规章领域存在空白,需要进一步加快立法工作。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快防震减灾立法工作

2023年10月,我局已将较为成熟的《贵州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草案文本、起草说明等材料报送省司法厅,正式申报省政府2024年一类立法项目。现已完成1次全省意见征求、3次立法调研、2次立法改稿等重点工作,我局将积极与省司法厅沟通,继续开展立法调研等工作,探索与重庆市开展地震预警协同立法,争取2024年提交省政府审议。

(二)强化防震减灾地方标准建设

加强与省市场监管局的联系沟通,不断提升地震部门的标准服务能力。加快制定我省防震减灾地方标准,构建完善防震减灾地方标准体系。做好《贵州省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技术规范》《贵州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重大基础设施强震动监测台阵技术规范》3项地方标准的研制。做好防震减灾相关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

(三)提高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能力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建设强有力的防震减灾法治队伍。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充实行政执法队伍。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市县应急管理局防震减灾执法培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开展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调研检查工作,加快解决存在的地震观测环境遭受破坏的问题。

(四)依法强化履行政府职能

依法履行防震减灾行政管理职责,规范防震减灾行政审批行为,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技术审查细则和技术审查专家库管理细则等制度,为我省“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行政许可实施提供制度保障。强化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专家抽取工作,加强安评质量管理,每半年在门户网站公示安评报告技术审查结果,多措并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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