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车辆租赁供应商:
因工作需要,拟采用比选方式选择我中心未来三年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现将比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内容
提供大客车(1档:40座至55座,2档:30座至40座,3档:19座至13座);商务车;越野车(如丰田汉兰达同等类似以上车型);小型轿车(1档:如帕萨特、本田雅阁、丰田凯美瑞同等类似以上车型;2档:如宝来、速腾同等类似以上车型),贵阳市城区内外以及省内出差包干价格。
二、申报资质
(一)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市场监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并在有效期内的营运证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能开展汽车租赁(含驾驶员)服务的资质。不接受两个或以上企业联合提供服务;
(二)供应商应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车辆(拟供本中心租赁的车辆,车龄需在8年以下),所提供服务的车辆须具备合法、有效、齐全的相关证件,供应商应为拟向我中心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购买相关保险,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座位险等;
(三)供应商应保证所派驾驶员具有三年及以上驾龄,且为本供应商的全职员工,证照齐全,身体健康,技术良好,作风正派,无违法乱纪行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四)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供应商应能及时调换其他车辆确保我中心工作正常开展。租车期间发生的交通罚款、保险事故等所有赔偿费用,由供应商负责缴纳罚款和索赔事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所提供租赁车辆须配备行车记录仪,每次出车须填写好行车日志,以备查阅,保存期为3个月;
(六)供应商应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七)近三年有承接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申报材料
(一)提供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车辆租赁服务收费标准表(见附件);
(四)提供2023年至少6个月的纳税证明及2023年至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六)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七)近三年承接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业绩材料复印件;
(八)提供比选文件递交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九)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十)比选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材料标书一份(格式自拟));
(十一)承诺书(格式自拟));
(十二)上述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报名方式及文件提交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21日8:30至3月27日17:00(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将标书1份,密封并加盖公章,送至贵州省贵阳市中山西路71号宏源大厦4楼409室。
五、比选及结果分布
我中心根据收到的参选标书,组织比选,从中择优确定1家供应商作为我中心未来三年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比选公告将在贵州省地震局官方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51-85558836
附件:车辆租赁服务收费标准表
贵州省震灾风险防治中心
2024年3月20日
附件
车辆租赁服务收费标准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2024年 月 日
序号 |
车型 |
品牌型号 |
平均车龄 (单位:年) |
价目(单位:元) | |||
贵阳市6个区内(每小时/元或者每千米/元) |
贵阳市6个区外(每小时/元或者每千米/元) |
省内出差(包干每天/元)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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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按大客车(45座至55座、30座至40座、13座至19座);商务车;越野车(如丰田汉兰达同等类似以上车型);小型轿车(1档:如帕萨特、本田雅阁、丰田凯美瑞同等类似以上车型;2档:如宝来、速腾同等类似以上车型)分别就租赁费用进行报价;路桥费、停车费、司机的食宿费的计算方式(请详细说明) |
注:车型请选填5座小汽车、7座小汽车、9—12座中型普通客车、中巴、大巴(表格根据需要自行增加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