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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地震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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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大力宣传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

(二)个性普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2.《贵州省防震减灾条例》

3.《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4.《地震预报管理条例》

5.《地震监测管理条例》

6.《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

7.《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

8.《贵州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

二、普法对象

全省地震系统、其他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中小学生,企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通过向广大人民群众、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法律法规知晓率,助力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工作计划

(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

(二)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三)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3.28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周”等重点时段,持续开展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军营宣传。

(四)组织机关党委、党支部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

(五)组织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落实日常学法、法制培训、学法用法考核等制度,通过法宣在线学法用法,参加法宣在线统一考试合格率达95%以上。

(六)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辟专题,年内发布不少于4个执法或普法信息。

(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开展执法检查,结合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开展普法宣传,及时解疑释惑,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

五、责任领导

陈本金

六、责任部门

震害防御处(公共服务处)、监测预报与科技处(应急服务处)、办公室(机关党委)。

七、联系方式

联络员:欧品智,电话:0851-85253183,邮箱:gzsdzjgfc@163.com。

八、普法实效评估

开展普法评估和年度普法工作总结,并报省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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