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我局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7件,其中,行政许可14件,占比82%;行政处罚0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征收征用0件;行政确认0件;行政检查3件,占比18%;涉密案件0件。
(二)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23年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未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印发了《贵州省防震减灾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了2023年法治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部署,做到法治建设和防震减灾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考评工作,将行政执法内容纳入市县考评指标。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监管等执法事项的支持力度。三是组织制定了贵州省地震行政裁量权基准,印发了《贵州省地震局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制度(暂行)》,不断健全我局地震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情况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按照要求公开我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明确要求并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亮证执法”,运用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填报平台常态化填报行政执法数据。
2.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深入学习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专业行政执法记录仪7台套,对我省重大工程的业主单位和建设单位按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检查监督。
3.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我局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安排专人开展该项工作。今年以来,从适用法律、公平公正、自由裁量权等方面进行了相关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严把法律关,确保我局行政执法工作适用法律适当、过罚相当、公平公正。
(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加强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通过“互联网+监管”执法系统,逐步提升执法工作信息化水平。2023年,组织2名同志参加应急管理干部(地震)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线上、线下培训,并通过结业考试,取得执法证件。选派专家为贵阳市应急管理局举行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进行授课,从行政执法依据、程序、方式、职责权限等方面作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帮助各参训人员进一步掌握行政执法知识。8月,结合全省地震应急演练,在罗甸为全省地震系统开展行政执法培训,结合实际案例,着重培训了地震行政执法的基本知识、行为、监督、责任等方面内容,通过培训,有效提升应急管理系统地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为下一步开展地震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指导和参考。
(四)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的情况
2023年,我局未有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案件,未开展案卷评查。针对市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我局持续强化沟通,采取联合检查、指导检查等方式,做好地震行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行政裁量权基准不清晰,重检查、轻处罚现象普遍存在。二是地震预警等防震减灾领域法规规章还存在一定空白。三是执法监管力量薄弱,地震专业人员偏少,监管执法力量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要求,修订完善相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二是强化与省司法厅等相关部门沟通,加快推进《贵州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立法工作,探索与重庆市开展地震预警区域协同立法。三是定期开展全省地震系统业务培训和行政执法培训,提升市县应急管理局地震行政执法水平,探索省市县三级协同执法模式。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指导各市县应急管理局开展地震行政执法工作,以高水平地震安全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