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地震局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隔震减震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通知》,加强减隔震技术推广应用。
文件明确位于高烈度设防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两区八类”建筑,应当采用隔震减震技术。地震主管部门需明确并提供相关区域范围,从审批源头严格把关,确保隔震减震装置震时发挥应有作用。
下一步,省地震局将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强文件落地,完善管理机制,提升城市建筑抗震防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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