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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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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群众在写信活动中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2、本栏目受理处理工作不完全等同于信访工作,因此受理处理的程序和方式有所不同。

3、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要避免分成几封信进行表述以及语言过激、出言不逊,同时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4、写信后要求留下网民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有关方面在处理时可以更好地与群众联系。

5、信访人如果不愿意把信件内容公开的,要在信件内容中注明。

监督电话:0851-85862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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